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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

【信息时间:2025-02-26】 【字号: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辽发改投资【2024】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训练设施施工模拟地铁车厢及消防体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沈抚改革示范区高湾经济区向荣北街21号,部局战保中心暨机动支队 (SF-GN-05-B 地块)院内,南侧为荣北街,北侧为沈吉高速
    3.项目规模:拟采购知识问答体验终端(安全学习)2套、模拟灭火体验终端(交互体验)2套、综合逃生体验终端(地铁逃生体验)1套、地铁仿真箱体1节和简易车厢1节(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4.项目投资估算:10641.0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训练设施施工模拟地铁车厢及消防体验设备采购项目:68.83万元
    6.工期要求:2025年03月31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3001431001001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暨机动支队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训练设施施工模拟地铁车厢及消防体验设备采购项目
包括货物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保修及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
6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0.6
    8.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保修及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厂家开具的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26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1.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lnwlzb.com/)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操作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3.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不得擅自离开开标大厅; 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6.在开标记录生成并公布后的5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确认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张杨一
姓名:
李宁
单位: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招标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杨一
联系人:
李宁
电话:
024-86934332
电话:
024-2338826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宁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33882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g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