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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09-14】 【字号: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辽示范区项目批【202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西南部,北至同城一路,南至同城二路,西至金橙街,东至金橙东四街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815.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37.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1.08平方米。
    4.项目投资估算:62209.82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1987.0万元
    6.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3001398001001
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幕墙、给排水、消防、暖通、消防电工程、暖通、强弱电以及泳池设备及配套采购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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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招标范围: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幕墙、给排水、消防、暖通、消防电工程、暖通、强弱电以及泳池设备及配套采购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须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4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宿工
姓名:
宿工
单位: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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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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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楼
邮编:
邮编:
110001
联系人:
宿工
联系人:
白倩妮、徐萌萌、陈爱玉
电话:
024-67980206
电话:
024-31078545
传真:
传真:
024-31078545
异议联系人:
徐萌萌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310785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TZZB28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