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楼冬季采暖用油(供应商免费提供相应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办公楼冬季采暖用油(供应商免费提供相应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549
项目名称:政府办公楼冬季采暖用油(供应商免费提供相应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1、产品质量指标:执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的相关规定,其中醇含量≥70%;
密度(20℃)≤0.83 g/cm³;
机械杂质<0.02%;
凝点<-30℃;
引燃温度>200℃;
pH值:6-8;
50%馏出温度<80℃;
总硫含量<0.010%;
低热值>8000千卡/千克。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拉古村
联系方式: 024-5611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娜
电 话: 024-22516760